最新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二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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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一买受人: 签定地点: 签定: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二、交(提)货方式: 1、甲方送货到濮阳火车站 2、乙方从濮阳火车站提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质量验收标准: 2、质量验收地点: 3、质量验收方法: 4、质量验收时间: 5、质量异议期间: 6、数量验收标准: 7、数量验收地点: 8、数量验收方法: 9、数量验收时间 10、数量异议期间: 四、煤炭价格及执行期: 1、每吨______元(包括货款、运杂费),执行至_____年___月____日 2、任何一方如需变动价格需在发货_____日前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一致后才可发货。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 1、甲方发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以运输部门的凭证为准)乙方付清全部货款、运杂费 2、乙方如果对货物数量、质量有异议,也应在货到濮阳火车站的当天支付全部货款的百分之九十五(95%),其余货款在3天内付清。 六、责任: 1、甲方逾期发货和乙方逾期付款,均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对方逾期付款利息。 2、因货物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逾期提货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七、解决合同的方式: 1、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xx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三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四篇,欢迎阅读参考!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 (一) 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注:以下内容均来举例说明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g检验结果为准。数量以大连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g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____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cag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cag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买方:江苏xx公司 合同编号:利电〈20 〉燃 号 卖方: 签订地点:江苏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 (二) 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________年5____月30____日 ________年12____月____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 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 3.40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a; 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a; 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 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 10.00%,买受人拒收; 7.全水分a;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 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 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a;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g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 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 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 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 (三) 销放:____xx公司 签订地址:____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计量单位:元吨 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____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 (四) 甲方(卖方)合同编号:001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____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 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 一、本合同 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煤炭买卖合同范本 (五) 出卖人: 合同编号: 合同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e,a,)a;ge;20.908兆焦千克,dafa;ge;18%,6%,,d 2.5%,标称最大粒度50。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散装,敞车火车运输。交货地点: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数量验收以收货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准,单车矿发量(铁路货票丙联的货物重量) 1.2%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2、质量由收货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以此化验结果为依据。出卖人同意所供煤炭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收货人接卸、采样、制样、化验并出具化验结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收货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 3、e,a1 8.817兆焦千克,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条款。 4、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e,aa;ge;1 g,按掺杂、使假处理,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次煤炭的结算依据。 5、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____日内向收货人进行该批电煤质量查询,____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 内书面向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收货人查询,也未提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 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检验申请后 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____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限: 1、按热值计价。对应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e,aa;ge;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的到厂含税基准价格为 元吨( 元100大卡.吨) 2、执行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 1、热值浮动价格:以相应的基准价格(单位:元100大卡.吨)为基础随到厂验收热值升降而上下浮动,详见下表: 1、出卖人当月供应的煤炭,按买受人验收热值加权平均结算。当月买受人收到的所有货物应支付的货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2、结算数量为收货人到厂验收数量,单车矿发量(铁路货票丙联的货物重量) 1.2%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3、二票制结算。 八、违约责任及免责: 1、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按违约所涉煤炭数量,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对出卖人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若发生 第二次掺杂、使假现象,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根据出卖人掺杂、使假涉及的煤炭数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煤炭数量向出卖人追究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1)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运授权委托书和代运企业(公司)的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e,a标准为20.908㎏(5000大卡),出卖人供应的煤炭e,a20.908㎏(5000大卡)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标称最大粒度a;50,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均衡发运。买受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前____日告知出卖人调整计划发运时间和数量,并不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买、卖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________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____日视为送达日;在____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____日视为送达日。 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机损坏、欠费等)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合同一方或双方需要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5、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日期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五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 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六合同编号: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一、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受人:_____________(签章)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七供方:遵义宏盈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001302 需方:贵州遵义北业物资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和地点: 遵义市20xx年1月9日 合同有效时间: 20xx 年 1 月 9 日至20xx 年 1 月 8 日,一年一签。 一、 产品名称、单价及数量 二、质量标准: 1、固定碳≥77%(干基),2、全水份≤5%,3、硫含量≤2.8%。 三、运输方及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需方自行派车运输。 四、计量方法: 以需方磅房磅单计量数据为准。 五、验收方法及异议处理: 按需方验收程序进行,如有异议,应在提货前提出,并向相应城市技术监督局或省部级质量检验机构提出复检申请;提货验收,供、需双方共同确认签字。 六、供煤要求: 为便于需方验收,供方应均衡组织发货,如需超计划发货,应事先征得需方同意,未经需方同意自行发货的,需方有权拒收或不予结算,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先货后款,一票结算(增值税票),以需方结算单为准,每月月底按结算单开取足额增值税发票,货款一个月付一次,采取滚动付款方式支付,其中部分转帐,部分承兑。 八、违约责任: 1、固定碳在77%以上,不奖不扣;固定碳在72%至76%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15元;固定碳在68%至72%之间,每下降1%,每吨降价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到一致,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十、其它约定事项:供方:遵义宏盈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住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忠庄镇忠庄村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遵义市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帐号:000469438400010 电话:0852-8433789 20xx年1月9日 需方:贵州遵义北业物资有限公司 住址:遵义香港路水钢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遵义市商业银行遵义县支行 帐号:021020xx20xx148 电话: 20xx年1月9日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八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iq)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qnet,ar)≥5800 kcal/kg时: 低位发热量(qnet,ar)<57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_基本价格率x2 奖:低位发热量(qnet,ar)>5900 kcal/k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_基本价格率x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5.1卸船备要通知书(nor)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任何时间可以递交nor,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pwwd(良好天气工作日)/sshin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5.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5.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5.4卸船时问从递交nor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5.8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1.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iq)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iq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iq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3.不可抗力: 1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4.违约责任及索赔: 1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九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20xx年5 月30 日— 20xx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7.全水分>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丙方: 根据甲方经营运作的实际情况及国家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要求,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年甲方同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数量,具体供货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执行。 其中丙方接卸甲方和乙方煤炭的数量,根据铁路大票及发票清单上的发货人名称,分别由甲方和乙方各自开票办理结算业务。 甲乙双方均同意丙方将甲乙双方的货款全部打到甲乙双方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结算专户;账号:;开户行:)。 2、乙方办理结算部分量的合同条款按年甲方与丙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条款执行。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表 丙方:水泥经贸有限公司 代表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一甲方(卖方)合同编号:whqz001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二卖方: 合同编号: 买方: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港口)、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提)货方式:港口平仓交货。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质量以上海港检验结果为准。 数量以大连港磅秤数为准。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4500千卡/平仓含税价472元/吨;一票制结算,卖方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 五、货款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平仓前付货款80%(电汇),余款在检验结果出来后,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3日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结算时在基准热值±50/范围内不做奖罚,若超出±50/范围煤价每卡上浮或下浮0.1元/吨。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双方协商不成,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日期: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三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包头市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发站:包头。 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 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 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 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 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 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 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时间: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四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天津市地区签订煤炭及制品企业及民用签订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出卖人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解释,并在天津市地区推行使用。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煤炭供需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 1.1煤炭供需交易数量吨,此数量为意向数量,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2品种、质量、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表1煤炭产品质量规格表 品种名称 品质规格 数量 全水 灰分 挥发分 全硫 发热量 1.3供需交易数量根据运输情况,由甲、乙双方按月共同协商确定,最终以实际发运数量为准。 1.4原则上甲、乙双方按各品种的合同数量均衡兑现,没有约定合同数量的煤种,作为合同补充煤种,并同意将补充煤种作为同一合同的有效品种,计入总兑现率。 2.煤质奖罚 2.1精块系列煤质无奖罚。 2.2混煤系列以表1各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加1/,价格增加元/吨,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若实际交货热值低于基准热值200/以上,则超过200/以上部分,每降低1/,价格降低元/吨。 以各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每超出范围高限0.01%,价格降低元/吨;每低于范围低限0.01%,价格增加元/吨。 2.3特低灰煤 全水:大于16.0%,每增加0.1%,价格降低 元/吨;15.0%~16.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15.0%,每降低0.1%,价格增加元/吨。 灰分:大于6.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5.00%~6.50%,价格不做调整;小于5.0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全硫:大于0.50%,每增加0.01%,价格降低元/吨;0.30%~0.50%,价格不做调整;低于0.30%,每降低0.01%,价格增加元/吨。 如出现大的质量偏差双方协商解决。 3.合同价格: 3.1合同价格:一票含税到站价,执行市场当期现货挂牌价格。 3.2当市场行情发生较大变化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出调整合同价格并重新洽谈合同。调整后的价格以《价格确认函》的方式确认。 3.3为便于操作,双方同意将《价格确认函》传真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价格确认函》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后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本批煤炭的结算依据。如双方无法在价格上达成共识,则停止合同的执行。 4.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交货地点: 4.2交货方式:到站交货。 4.3乙方收货人: 4.4甲方将货物运至双方约定交货地点,货物的所有权及货物损毁灭失风险同时转移给乙方。 5.数量、质量的确认 5.1数量确认:煤炭数量以运票为准,如发生严重亏吨,双方需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双方认可数量为准,乙方应及时准确提供到站相关信息。 5.2质量验收: 5.2.1甲方装车检验结果做为结算依据。 5.2.2乙方有到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质量检测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甲方应在装车后3日内将检验结果传至乙方。 考虑到单批次化验偏差的偶然性,甲、乙双方以结算周期平均质量进行比对,如热值偏差在±100/以内,则按合同确定的化验方结果正常结算,如偏差超出±100/,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5.2.4乙方如对单批次煤炭的检验结果存有异议,且该批次煤炭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偏差±150/以上,可在煤炭到厂后5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 甲、乙双方或协商解决,或在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有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进行重新采样复检。 复检结果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 6.结算及付款 6.1以每一批次合同收货量进行结算。 6.2付款方式:双方自行约定. 6.3煤炭到乙方场地后经双方化验完毕,乙方即根据数量、质量开具结算单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如下资料后可在工作日付款。 6.3.1《结算证明函》 6.3.2。 7.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30日内仍未完成全额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2如果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的执行,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8.不可抗力 8.1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8.2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8.3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时,可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有效期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1.保密义务 本合同中涉及的煤种质量指标、煤炭供应数量及价格均为甲、乙双方需保密的信息,在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两年内,除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求披露或法律另有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其内容。因一方泄密而致另一方遭受损失,泄密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2.其他的约定事项 1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印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五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签订时间: 二、质量指针: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包头。到站:柳村南,收货人:买方车板前的费用含煤价为煤炭销售价,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5500卡695+10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240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秦皇岛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六买方: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卖方: 签定时间: 买卖双方就进口俄罗斯煤炭的具体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约本合同。 1. 煤炭品种: 2. 数量及交货期限: 2.1 数 量:每船 万吨(实际装运情况允许5%)。 2.2 到港期限:买方开出信用证经卖方银行确认后30个工作日(5%)到达买方指定港口。 3. 质量标准: 3.1 标准规格 标准规格 4. 装运港及到达港: 4.1 装运港: 4.2 到达港: 码头(其它港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5. 收货人、交货地点及方式: 5.1 收货人:买方。 5.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的港口。买方应提供具体港口卸货情况报告。 5.3 交货方式:按中国港口靠岸船扳交货方式交接。并按批船批清的方式结算。 6. 验收与数量。质量的确定: 6.1 计量验收由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检测到港船舶水尺计算实载数量,商检结 果为验收数量。 6.2 以收到基发热量计价的煤炭,结算数量验收数量。 6.3 煤炭质量验收委托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c)在到达港进行煤炭的质量检验,并 作为结算价格的依据,此检验结果为最终结果。 6.4 按gb标准在交货码头船上,堆场或输送皮带均衡样采样,现场制样。买卖双方 有权派代表到现场观察,但不能影响和干涉受委托方采、制、化验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独立进行。 6.5 按gb标准在第 6.3条所指个机构化验室化验。化验结果为质量验收计价依据。 7 价格:人民币计价 7.1 结算价格(一票含税)按港口船板交货基本价质量调整价。 7.2 码头船扳交货基本价:质量符合第 3.1条标准的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800 大卡公斤,港口码头船板交货基本价暂定为人民币 元吨(含税)。 7.3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价格调整: 低位发热量(e,a)a;ge;5800 cag时: 低位发热量(e,a)5700 ca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5700-实际低位发热值】基本价格率2 奖:低位发热量(e,a)a;5900 cag时,按照下式计算: 按公式:基本价格【实际低位发热值-5900】基本价格率2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5500大卡公斤时价格可另行协商,协商不通买方有权拒 收,收到基低位发热量6000大卡以上不加价。 7.4 硫超于 1.0%可拒收。 7.5 全水分(收到基)超过 1.0%时,超过部分扣实际重量。 7.6 质量指标任何一项不达标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 费用承担: 8.1 到港后的商检费及海关有关税费等进口煤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9 货权与风险转移: 9.1 船舶抵达指定码头,货物越过船舷后风险转移给买方,同时货权全部转移给买方。 10.运输、风险及投保: 10.1 卖方负责租船运输,船舶载重时应符合靠泊收货码头的技术要求,否则造成的损 失由买方承担。 10.2 卸港条件:剩潮水深 10.5米。 10.3 煤船到交货地点前,货物风险由卖方承担,卖方负责按每船煤碳离岸基价投保,办理 煤炭的海上运输保险,并承担保险费,以及在发生事故时的理赔工作。 10.4卖方必须存煤船于装港受载前5个工作日以及在到达卸港前5321个工作日以书商形式通知买方,以便买方安排接卸 10.5卸货条款: 10. 5.1卸船备要通知书 船舶到达卸货范围内后无论进港与否,无论靠泊与否、无论清关与否、无论检验与否, 任何时间可以递交,包括节假目。如果没有通过国联检而提交,则提交无效,船 方必须存完全具各卸货条件后再重新提交。 10. 5.2卸船时问:卸货率为每d(良好天气工作日)c:(包括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买方保证卸率为10000吨,因其它任何原凶引起的时间损失都应作为卸货时间,但以下损失除外。 10. 5. 2.1不可抗力损失的间。 10. 5. 2.2从锚地移往泊位时间。 10. 5.3 船舶滞期后的所有损失时间应作为滞期时间连续计算. 10. 5.4卸船时问从递交后12个小时开始计算,除非提前使用则实际使用时间算作卸船时间。 10. 5.5由于船方原因和责任而使卸货作业中断,此时间不作卸货时间计入。 10. 5.6滞期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间内未能将货卸完,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滞期费,滞期费按允许卸船时间终止后全部损失时间计算。 10. 5.7速谴费:如果买方在允许卸船时问内提前将货卸完,卖方应向买方支付速谴费,速谴费按允许卸船时问终止前全部节省时问计算。 10. 5.8 滞期速谴费率:滞期速谴费率按照相应的租船合同中规定的滞期速谴费率执行,在结算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进行费率确定。 1 1. 履约权利与义务: 1 1.1 卖方负责煤船靠岸的海关、商检于续,收货人提供协助。 1 1.2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对此买卖双方应本着相互理解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出面文件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得视为成立。 1 1.3 卖方在船舶到达卸港前要向买方提供货物的产地证明,货物提单以及装港质量报告。 1 2. 结算及付款期限: 1 2.1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买方开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180天内付款的延期信用证样本,信用证有效期限为180天,金额为 万元。经卖方银行认可后,卖方现汇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到买方的银行换取信用证正本。货物如未能在合同约定的到港期限内到港,即视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 1 2.2 卸港煤炭的验收完毕后,卖方按质检机构(c)水尺计量单,质量检验结果化验单 向买方结算。 1 2.3卖方将提单正本提供给买方后,卖方需按结算价格(一票含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1 2.4银行的议付单据如下: 1)由卸货港c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 2)由卸货港c出具的数量检验证书。 3)对应货物的全额增值税发票。 4)由收货人出具的收货凭证。 5)双方结算清单凭证。 1 3.不可抗力: 1 3.1 发生小可抗力后,受影响一方应第一时间通知买方详情,尽力减少影响,并提供事故所在地政府机笑证明。 1 3.2不可抗力解除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1 4.违约责任及索赔: 1 4.1 因买方原因不能接收第 2.1条规定的数量,买方应按少接货部分煤炭造成卖方损 失,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1 4.2因卖方原因不能供应 2.1条和3条规定的数量和质量,卖方应按少供货部分煤炭造成买方的损失,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1 4.3因供货质量指标违约,按本合同有关扣价条款执行。 1 4.4买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期付款,其延长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卖方 支付违约金。 1 4.5如卖方没有按合同履约,那么所开给买方现汇( 万元)作为违约金罚款。 15 争议解决: 1 5.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等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照银行规 定的结算方法付清,台则按照逾期付款处理。 1 5.2 买卖双方对执行合同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由签定合同地点的法院管辖解决。 1 5.3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 5.4 诉讼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司项下的义务。 16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生效。本合同传真件、电了扫描件与原 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 其他: 1 7.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 7.2 本合同有效期为约定之供货期限,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买方:(章) 卖方:(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账 号: 账 号: 纳 税 号: 行 号: 纳 税 号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七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xx年09月 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交货方式: 汽车运输,由出卖人负责组织车辆运输到买受人煤场。 三、数量及质量验收方法: 数量以买受人计量为准(买受人计量衡应符合国家精度检验要求);质量以买受人验收为准(买受人按国家标准采样、制样、化验)。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质价协议:入场标煤单价(含税)=热值结算价+挥发份结算价+硫分结算价+水分结算价。 1、 煤量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达到0.5万吨及以上,结算标煤单价(含税)为280元 /吨;合同执行期内供煤量未达到0.5万吨,每降低1千吨(不足1千吨不扣),结算标煤单价(含税)降低1元/吨。 说明:供煤量=全部进煤量—扣吨量—拒付量 2、 煤质结算单价计算方法: (1),满足合同需求热值结算价:实际结算原煤入厂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2)当月加权平均热值在4500~5000千卡/千克之间(含4500千卡/千克),进行热值折价,计算公式如下: 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合同约定结算标煤单价(含税)×实际热值÷7000】实际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应结算入厂原煤含税单价(元/吨)×实际热值÷合同约定热值+1】。 说明:实际热值指当月加权平均热值; (3)单批次热值低于4000千卡/千克,拒付煤款和运费。 3、单批次灰熔点st≤1130°c,拒付,同时按照该批次的量100元/吨进行罚款,如果引起锅炉结焦停炉事故,将追究赔偿责任。 4、单批次进厂煤挥发分小于28%,每降低1%,原煤价索赔3元/吨,不足1%不扣。 5、单批次硫分>0.8%,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单批次硫分>2.0%,拒付。 6、单批次进厂煤水分大于15%,每增加1%,原煤价索赔2元/吨执行,不足1%不扣。 7、合同执行期限: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五、结算方式: 1、 一票制结算:煤款由甲方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代开,不得虚开,如甲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稽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税款、罚款、滞纳金等)均由甲方负责赔偿。 3、 实际结算原煤入厂价格和开发票价格按照实际结算入厂煤标煤价折算。 六、付款方式: 甲方应与电厂热值公布1天后将单批次货款的80%付给乙方,剩余20%月底扣完管理费、资金链利息后全额付清给乙方,如甲方不及时将煤款付给乙方,甲方需承担乙方资金损失,具体损失按照实际煤款的1.5%/天支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1、 买卖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执行,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2、 严格执行厂内运煤道路管理办法,对从空车道行驶、强行插队、影响出入、不听从指挥卸车、阻碍通行等其它不听劝阻的车辆,对该车辆运输的煤炭扣减2吨,并不许该车辆以后进厂。 3、 如经稽查核实,发现有掺杂使假现象: (1) 运煤车辆的车厢边、角、底、拉筋处采样盲区装有不同煤质; (2) 卸煤出现明显煤质分层、局部分层; (3) 热电厂严禁进入的煤(准东煤),明显掺假;以上现象一经发现将给予视情况从重处罚。 4、 运煤重车进厂后不准私自出厂,违者扣押车辆没收所运煤炭。 5、 笨合同量、质、价标准是根据当前的煤炭市场实际情况而确定,一旦市场形式发生变化,买受人将随时对合同的量、质、价、标准做进一步的调整,日进煤计划服从燃料管理部调运安排。 八、争议解决: 甲、 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甲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补充条款: 1、 甲方负责开具煤炭、运费增值税发票,票点为11.5,税款由乙方支付。 2、 甲方收取乙方每吨3元管理费和资金链利息1.5%,甲方全权负责协调电厂相关一切事宜及与资金链新疆兵团中信物流有限公司的结算业务。 3、 由于甲方因推迟付款造成乙方总供煤量未达到合同要求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 乙方收款账号: 李浩田。此账号不得随意更改,如需更改需乙方全体签字人到场当面更改,如由甲方造成的疏忽随意更改账号,所有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5、 剩余未尽部分由双方口头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八出卖人: 合同编号: 合同地点: 买受人: 签订时间: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出卖人供应的煤炭要达到以下要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20.908兆焦/千克,vdaf≥18%,mt≤6%,st,d≤2.5%,标称最大粒度≤50mm。 三、运输及交(提)货方式: 散装,敞车火车运输。交货地点: 四、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 1、数量验收以收货人轨道衡过磅计量为准,单车矿发量(铁路货票丙联的货物重量)1.2%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2、质量由收货人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进行质量验收,以此化验结果为依据。出卖人同意所供煤炭到达交货地点后,由收货人接卸、采样、制样、化验并出具化验结果,出卖人认可此方式下收货人所化验煤样即为出卖人所供煤炭的煤样。 3、qnet,ar<18.817兆焦/千克,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费用由出卖人承担;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的煤炭买受人已经接收,执行本合同相应计价条款。 4、煤炭分层装车质量差值qnet,ar≥1 mj/kg,按掺杂、使假处理,即按最低质量数据作为该批次煤炭的结算依据。 5、出卖人须在该批供煤到厂之日起10日内向收货人进行该批电煤质量查询,10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也视为知道检验结果。出卖人如对检验结果有异议,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结果 5 日内书面向买受人提出复核,否则视为出卖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若出卖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未向收货人查询,也未提出书面复核检验申请,则视为出卖人认可买受人的检验结果。复核检验由买受人执行;出卖人在提交复核检验申请后 5 日内须向买受人查询复核检验结果,5日到期后,出卖人不来查询的,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如果出卖人对复核检验结果仍有异议,则须在知道或者视为知道复核检验结果5 日内向买受人书面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复核检验结果。针对双方的煤质争议,出卖人应与买受人共同将留存备份的煤样提交双方认可的国家授权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化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即化验结果在国家允许的误差范围内由出卖人承担,否则由买受人承担)。 五、煤炭单价及执行期限: 1、按热值计价。对应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qnet,ar≥20.908兆焦/千克(5000大卡),每0.418 mj/㎏的到厂含税基准价格为 元/吨( 元/100大卡.吨) 2、执行期限为20xx年4月5日至20xx年4月30日。 六、计价标准(以下计价价格均为到厂含税价): 1、热值浮动价格:以相应的基准价格(单位:元/100大卡.吨)为基础随到厂验收热值升降而上下浮动,详见下表: 1、出卖人当月供应的煤炭,按买受人验收热值加权平均结算。当月买受人收到的所有货物应支付的货款均在次月末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 2、结算数量为收货人到厂验收数量,单车矿发量(铁路货票丙联的货物重量)1.2%以内的运输损耗由买受人承担,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 3、二票制结算。 八、违约责任及免责: 1、发生违约的,违约方应按违约所涉煤炭数量,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掺杂、使假,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同时对出卖人给予书面警告一次;若发生第二次掺杂、使假现象,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根据出卖人掺杂、使假涉及的煤炭数量和原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煤炭数量向出卖人追究违约责任。 九、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买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十、其他约定事项: 1、拒收条件及处理办法: (1)出卖人需委托交付的,应当提前向买受人提供合法的煤炭代运授权委托书和代运企业(公司)的相应资质,并得到买受人的认可,否则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来自非合同约定的矿点、发站或非合同煤种品种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3)买受人最低接收的煤炭qnet,ar标准为20.908mj/㎏(5000大卡),出卖人供应的煤炭qnet,ar<20.908mj/㎏(5000大卡)时,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4)出卖人供应的煤炭标称最大粒度>50mm,买受人有权拒收,相应的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并有权追究出卖人延迟交付的违约责任。 2、出卖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组织煤炭均衡发运。买受人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前3日告知出卖人调整计划发运时间和数量,并不承担因此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特别声明: 本合同签章处买、卖双方的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发送往来函件,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按照上述通讯地址以特快专递的形式通知对方,寄发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在成都市市内,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3日视为送达日;在成都市以外的,寄发特快专递后的第5日视为送达日。 双方应确保本合同联系方式保持畅通、有效,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联系方式所发出的信息均视为可送达的,因合同一方原因(如手机损坏、欠费等)导致未能及时准确接收到对方的信息,由其自己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合同一方或双方需要变更联系方式,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5、本合同所有条款均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 甲方:乙方:日期: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十九出卖人: 买受人: 一、 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二、 合同执行期:20_年5 月30 日— 20_年12 月 31日 三、 交(提)货方式: 四、 运费及其它费用负担:交货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交货后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运费按市场价格执行,由出卖人代垫代收; 五、 煤炭单价: 六、 计价标准: 以公司验收结果(含过磅单、检验单、质量加、减)为准。 1. 48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52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31元/吨(现汇价)、0.134元/吨(承兑价) 2.4500千卡/千克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8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7元/吨(现汇价)、0.130元/吨(承兑价)3.4000千卡/千克<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500千卡/千克,计价标准为:每1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0.122元/吨(现汇价)、0.125元/吨(承兑价) 4.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000千卡/千克,买受方有权拒收。若不拒收,以4000千卡/千克含税到站价为基准,每降低1千卡/千克煤炭含税到站价降低0.2元/吨结算; 5.全硫以1%为基准:全硫>1.00%,每提高0.10%扣1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全硫>1.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每升高0.10%扣20元/吨(不足0.10%按0.10%计算); 6..挥发份20%—24.99%扣2元/吨;10%—20%买受人有权拒收,买受人如果使用,扣40元/吨;挥发份<10.00%,买受人拒收;7.全水分>8,结算重量进行折吨计算; 8.煤炭出现掺杂使假现象,一经发现,买受人有权终止合同、拒收或按零结算处理。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异议处理:1、质量以货物到港建堆采样并以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作为结算依据。若出现质量异议,煤样送至买受人、出卖人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数据作为最终结算数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检验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2.数量:以公司汽车衡计量为准,双方同意不另加途耗;若出现重量异议,买受人电告出卖人,出卖人24小时内作出明确答复,7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表示出卖人认可计量结果,买受方将根据情况对货物进行处理。出卖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执行,买受人按照合同签订的数量进行考核:90%<合同兑现率<120%不考核,合同兑现率<90%,按照合同签订数量为基准减去实际到货重量,不足的数量扣20元/吨,合同兑现率>120%,按照实际到货重量扣10元/吨。 八、结算依据及付款:货物平仓后,买受人凭秦皇岛港sgs出具的检验证书原件和装船港口、商检、船运方共同出具的水检尺计量单原件及货物所有权转移证书,加上出卖人开具预结70%煤款的增值税发票付款,剩余款由买受人凭质检中心出具的质检单和公司汽车衡计量单、出卖人开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运输发票(不超过80元/吨)进行两票结算后付清;运输发票由煤炭承运人对公司开具,进项税抵扣方为买受人;南非进口煤炭运输船离开国际港口前三天定价(锁定当天汇率),根据秦皇岛当日挂牌价格下浮5-10元,但是江,海联运的费用根据当时市场价格计算,两个价格相加为最终付款价格,(电煤的卡数测试进口目的港的ciq质检结果为准)每船一定价,确保双方利益。 九、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规定,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变更及解除:合同如需变更、解除以买受方书面通知为准,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其他约定: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日期: 销放:鄂尔多斯市巨能煤炭有限公司 签订地址:鄂尔多斯市 合同编号: 购方: 签订日期:20_年 月 日 计量单位:元/吨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十甲方: 乙方: 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对煤炭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煤炭品名和数量 1.1煤炭品名: 煤。 1.2数量: 万吨 第二条 交货方式 2.1 到站交货 2.2发站: 2.3到站: 2.4收货人: 第三条 质量要求 3.1煤炭的质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煤炭应当符合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 收到基全水分 mt ≤38.00%t 收到基代位发热量 qnet,ar ≥3300kcal/kg 收到基挥发份 var ≥20.00% 收到基全硫 st,ar ≤1.00% 3.2所供应煤炭中不得含有任何可能会对卸输煤设施和、煤炭制粉系统及燃煤设备造成意外损坏的物质。 第四条 数量确定和质量检验 4.1数量确定 以 轨道衡检斤数量为准。 4.2质量检验 以煤炭到站时乌海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化验结果为结算依据。如乙方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五条 煤炭价格 5.1标准价格:指煤炭质量标准完全符合要求的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乙方向甲方销售煤炭的标准价格为 元/吨。价格随行就市,具体价格由双方协商后双方签定的合同补充协议为准。 5.2结算价格:指煤炭到港全额含增值税一票价格。 5.3基本价格 5.3.1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 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4元/兆卡)元/吨。 5.3.2. 当低位发热量qnet,ar ≤3300kcal/kgjf ,按照下式计算:基本价格=(实际结算低位发热量×0.102元/兆卡)元/吨。 5.4质量调整价 5.4.1当收到基挥发份 20.00%时,第降低1%减价钱元/吨。不足1%按比例计算。 第六条 煤款结算方式和结算期限: 以银行汇票、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甲乙双方在采、制样过程中弄虚作假,另一方有权对责任方做出任何制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雷电、火灾、水灾、台风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受影响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在受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有关当事人可免除其责任。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9.1因对本合同条款解释不一致、违约、终止而引起的争议、纠份或索赔应能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红山区人民法院起诉。 9.2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条款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生效与期限 10.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0日。 10.2本合同履行地为乌海。 10.3本合同一式两份,男乙双方各执一份。 10.4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十一合同号: 签订地点: 卖方: 买方: 1、年合同量及煤种合同量为20万吨,煤种为烟混煤。 2、价格 按上表质量标准,出矿含税车板价为480元/吨。卖方垫付运杂费,买方承担。 发热量以5000cal/g为基准,每升、降100cal/g,价格相应增、减6元/吨(含税)。 4、矿区铁路专用线费用:6.1元/吨(含税)。 5、交货方式及地点:火车散装,矿区专用线车板交货。 6、计划发运 无论市场情况如何变化,均应依双方商定的分月供货计划均衡发运。如由于双方生产等原因出现异常情况而导致不能正常均衡发运和接卸,应提前与对方协商。 7、计量、质检方式 (1)、以卖方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2)、以卖方质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买方进行复检。 8、结算方式 执行二票结算,款到发货。以卖方的计量、计质数据进行开票结算,买卖双方按季度核对结算数据,差异部分,双方协商解决。 9、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0、其他约定事项 (1)、价格、数量及质量等条款在执行期内双方均可根据市场或 生产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无异议,合同则继续执行。 (2)、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向合同履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11、卖方统一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税务登记证: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12、买方结算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及帐号: 税务登记证号: 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 (盖章) 买方代表: (盖章) 签订时间: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十二甲方(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签订下列合同: 一、煤种、价格、交(提)货时间、数量 煤种:________。 价格:_____元。 交(提)货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数量:________。 二、质量指针: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发站:______。到站:______,收货人:买方,由卖方正式报排产车皮计划。 四、煤炭价格:车板交货价格:每吨________元含铁路运费。 五、交货地点、方式:发站车板交货。 六、验收结算标准:煤炭数量以发站铁路部门轨道衡计量磅单为准。煤炭品质在发货站台,卖方提供化验单,双方共同抽样化验。以国家质检部门化验为准。低位发热量每低壹卡扣0.1元。签订合同后,买方确认当月火车运输计划下达后,到卖方指定银行开户,并存入货款,由卖方验资后装车。 七、结算方式:凭铁路大票按实际吨位一列一结算,货款两票结算,煤炭底价,中间差价,煤炭增值税发票。及火车运输发票、此合同为跨年合同,2加12个月,总量____万吨。如有市场价格浮动,参照______当月实际交易价格,按每季度上下浮动。 八、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出现计量、化验等方面的重大分歧或经济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解决。 十、甲乙双方应遵守合同保密原则: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关合同内容及信息。 十一、本合同第一条款所列供货数量为固定数量,实际供货数量由甲乙双方在月初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十三一、品种规格、质量: 二、交货地点: 三、煤炭价格:煤价含税票 元/吨,原则上价格在一月内不变,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双方另行商定。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购方每批次以预付款购买,批次批结,购方购煤款不够时、销方可以供给其他客户或停供。 五、验收标准:以 煤场入库取样化验为准,计量以 煤场过磅单为准。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如发生经济纠纷,以双方协商解决为主。如协商不成,在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如热值达不到低位大卡左右,购方可以拒收,余款销方应及时退还购方。 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篇二十四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 发站 到站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吨) 全年合计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最新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二十四篇)下载地址(word版本):最新原煤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怎么签(二十四篇).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