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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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一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租期x年,租金包括驾驶员工资每月x万元。 1、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足额缴纳租金。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费用。 5、遵守《汽车承租人须知》的义务。 6、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7、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8、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根据出租方关于押金的规定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抵押金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4、由出租方提供驾驶人员韩岩兵,承租方不用交纳押金。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详见《汽车租赁登记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险公司理赔必须的有关手续,则由承租方负担全部维修费用及加速折旧费,并承担保险事件不能赔付的责任。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磴口县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磴口县汽车租凭合同登记表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二乙方: 地址: 为促进汽车租赁需求,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经友好协商,就汽车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指定乙方为开展汽车租赁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积极配合乙方开展汽车租赁工作,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二、乙方同意为购车人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可以要求购车人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四、乙方收到资料后,应当协同乙方人员办理借款相关等手续,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汽车发票、缴费凭证、行车证(复印件)提交甲方。对于逾期未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取消对借款人的贷款,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当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真实无误,否则由此导致甲方不能追偿贷款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本协议期限届满不影响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六、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购车款划转给乙方。 七、甲方的贷款条件若发生变化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并可应乙方的要求提供利率政策等有关信息。乙方应当定期向甲方反馈汽车销售的政策、价格等市场信息。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双方发生纠纷时,首先由当事人各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当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效期l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合作协议。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年月日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三地址: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 承租人(乙方):xxxx 注册地址:xxxx 营业执照号:x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xxxxxx汽车,车牌号码:xxxxx。(以下简称租赁物) 1.租赁期限为xxxx年,自xxxx年xx月x日至xxxx年xx月xx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xxxx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xx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xxxx元/月,于每月xxxx日支付xxxx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xx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 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日期: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四地址: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x汽车,车牌号码: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1.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租赁期不得超过租赁物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3.若甲方在租赁期间转让租赁物的,甲方需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1.乙方需支付车辆租金____元/月,于每月____日支付____月租金.或者1.乙方无需支付车辆租金,但必须雇佣甲方为驾驶员,支付给甲方的工资薪金数额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权利瑕疵,负责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根据第四条确定是否包含此内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8.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租赁物进行外观装饰或设备添附。租赁期满后,添附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添附物不能拆除或拆除后会对租赁物造成损害的,由双方协商处理。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有权将租赁物上一切有关乙方所使用的企业标识及注册商标标识予以覆盖或拆除。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租赁物交接确认书”,进行.租赁物交接。 2.租赁物交接时,甲方应当向乙方说明当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租赁物质量瑕疵,并在“租赁物交接确认书”上标明。 3.租赁期满后,由甲乙双方共同约定交接地点,并办理相关手续进行租赁物交接,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甲方对租赁物的毁损有异议的,应当在双方签署“租赁物收回确认书”之日起____x日内提出,否则视为租赁物完整无非正常损害。 1.在租赁期内,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 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5.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注:雇佣甲方驾驶员时适用本条.)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元给甲方。 2、甲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后30日内,扣除交通违章罚款数额后,将剩余押金归还乙方。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共页,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五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等部门联合颁布的《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为明确出租方(甲方)与承租方(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租车期限 甲方将 牌车 辆,车牌号码 从 年 月 第二条:租金、定金标准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于接收车辆时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车辆价格总额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证定金,于接收车辆时付清。 3。乙方租车在三个月以上的,每月按签订合同规定日期向甲方预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应按超时天数,向甲方交纳租金的 %的违约金。 4。乙方所租汽车,每天(按24小时计)行驶不得超过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 小时按全天计费。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负责办理保险公司为租赁车开办的险种。 3。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 4。租赁车在租赁期间, 发生事故、应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租赁期间负责对车辆例行保养和小修,如车辆在例行保养和小修时需更换零部件,应事前取得甲方的许可。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费、小修费用和车辆被盗后保险公司付赔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费用。 5。租赁高档车时,应出具担保人合法有效的担保书。 6。发生交通事故,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 7。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保险部门报案联系。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 8。如需续租车辆,须在本合同期满前向甲方办理续租手续,合同期满未办理手续,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还车辆,除应交纳逾期期间的租金外,另交纳逾期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三天以上,未与甲方办理续租手续的,甲方将向有关部门申报,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应承担乙方受到的损失。 2。乙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除承担甲方受到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自身损失的部分。 第六条 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补充条款 1。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租赁期夺一年以上由甲方报送一份给运管部门备案。 5。本合同第一页由甲方留存,第二页四乙方留存,第三页交道路运政管理部门备查。 第八条 附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六出租人:______________ 一、出租人将________________车租给承租人使用,车号分别是: 二、租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每车每月为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四、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用于__________。承租人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五、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车辆如有损坏,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金。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自负,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负担不能使用期间的租金,出租人应承担每日租金等额的违约金。 六、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将按未运输期限租金额赔偿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七、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 八、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出租人:______________(盖章)承租人:______________(盖章)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七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或盖公章) 中介方代表: 年月日 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篇八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丰田大霸王车牌号为xxxx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 该车租赁期限自20xx年11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31日止。 第四条租金: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乙方在租期内无偿使用甲方该车辆。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六条违约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甲方有权按国家标准收取修车费,租期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 汽车租赁合同阅读范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汽车租赁合同,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第一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4、8款内容时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时,出租方有权收回租赁车辆,终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赔偿。 6、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7、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时,出租方有权将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作为责任人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8、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第二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合同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7、承担由于违反本条2至6款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第三条保证金 1、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额交付相应保证金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退还承租方。 3、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条意外风险及交通事故处理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在租赁期间若发生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承租方应负担租赁车辆灭失之日起至出租方获得保险公司赔款时止的租金,但最多为三个月。未投保车辆不得要求租金赔偿。 5、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承租方应立即向交管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全部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意外风险分担办法、比例等如双方另有约定,按约定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1、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时计收超时费。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后退还该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的1%交纳滞纳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条第3、4款,承租方可终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及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接续租。 1、以上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其它有违约行为的,违约一方负有赔偿对方损失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方、乙方、担保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纠纷诉讼归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术语解释 1、出租方:获________________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 2、承租方: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 3、担保人: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 4、租赁车辆: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包括附属设施、部件和牌证。 5、租金: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租金单位为____元/月、____元/天、____元/小时。 6、超时费: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 7、超程费: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按元/公里记收费用。 8、保证金: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 汽车租赁合同范本大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的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汽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格守: 第一条车辆状况 承租方所租的车型为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必须使用_________号汽油(柴油)。租赁车辆的车况以发车的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 第二条租赁期限及租金 出租方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起,将所租车辆交付给承租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收回,应承租方要求,由出租方派人至承租方指定地点送,接车辆,出租方将另行收取费用_____元。租金及其他情况祥见本合同的附件《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方续交租金应在预付租金到期前两天办理。 第三条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想承租方提供性能良好,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承租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将所租车辆交付承租方。 6、如车辆属于非承租方使用不当所产生的无法投入正常行驶时,出租方可向承租方提供临时替换车辆。 第四条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 2、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3、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4、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水箱水位、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承租方应立即通知出租方或将车辆开至出租方指定维修厂,承租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按期如数交纳租金、租金。 6、应按时归还车辆,归还时的车况与《租车车辆交接单》中的车况登记相一致,并经出租方指定的专业人员验收。验收时发现车辆有所就的划痕、刮伤、碰撞、损坏、设备折损、证件丢失等现象承租方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他相应的费用。 7、如许续租车辆,须提前24小时到出租方办理续租手续。 8、必须承担因承租方的行为而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第五条租期的计算 租赁期间以车辆发车时为始,以车辆收车时为止,每日以24小时计算,超过6小时(含6小时)按全日计算,6小时以内按半日或小时计算。 第六条车辆行驶里程限制 承租方多租车辆每日行驶里程为400公里,超出部分按每公里1元计算,租期在三日以上(含三日)免去里程限制。 第七条租车押金 1、承租方在本合同签定时一次性向出租方交付足额押金(以《汽车租赁登记表》上所示为准)。 2、在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时,如承租方无违约行为,出租方将押金归还给承租方。 3、承租方还车时须交纳交通违章保证金800元人民币,在十五个工作日后,经确定在租赁期间无违章记录即退还。 第八条车辆保险 1、出租方为租赁车辆办理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自燃险、第三责任险。承租方可自愿购买其他险种,费用由承担方自理。 2、车辆在租赁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承租方应立即通知交通管理部门的出租方,出租方届时应协助承租方向保险公司报案,承租方必须协助出租方办理此事故的相关事宜,并支付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属于保险赔付范围的费用有保险公司承担;属于保险责任免赔或其他原因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能按合同多约定的交车时间向承租方提供所租车辆,需向承租方赔偿该日租金的1.5倍做为违约赔偿金。 2、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逾期返还车辆的,逾期租金以原租金标准的1.5倍计收。 3、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发生操作不当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车辆损伤,如可办理保险索赔的,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总维修费用(以保证公司评估为准)30%的加速折旧费和停驶损失;如属于保险责任免除范围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停驶损失。 第十条担保条款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个人签字、单位盖章)愿为承租方提供担保,如承租方发生违约行为,担保方愿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 1、因车辆状况原因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行驶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2、未经出租方许可承租方拖欠租金超过3日,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车辆并解除合同。 3、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不返还租金和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承租方擅自将车辆开出海南省区域。 (4)、从事其他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二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出租方、承租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汽车租赁登记表》,《租赁车辆交接单》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经协商解决未能达到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出租方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起诉。 出租方: 承租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最新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汇总8篇)下载地址(word版本):最新个人汽车租赁合同协议 公司汽车租赁合同(汇总8篇).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