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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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一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 名称:___,车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抵押期限为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1、清点:___本协议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__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本协议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抵押权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二经常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抵押或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事宜。 一、为保证贷款发放机构的资金安全,甲方将位于省市区路小区号楼单元室抵押给贷款发放机构。 二、甲方承诺配合贷款发放机构及乙方办理本条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当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的基础费用。甲方承诺,不论乙方办理贷款业务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求乙方将已经收取的基础费用退还甲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发放贷款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报酬时,甲方承诺按贷款总额的/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特别提示:请当事人各方在合同文本的每一页上均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其他约定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三甲方:(借款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乙方:(借款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住所:电话号码: 为明确甲方和乙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借款人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借款人清偿完债务为止。 三、甲方将借款本金以现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大写人民币)元,乙方;(签字以上已付清。 四、乙方承诺在借款期间将本人所有的(汽车登记证号抵押给甲方。抵押权利价值。 五、抵押期间,抵押物由甲方无偿使用,甲方应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检查。如甲方在使用抵押物时所造成的撞车,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甲方独自承担。 六、借款到期日乙方应一次性偿还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协议的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甲方有权依法处理抵押物,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所得款项超过甲方债权部分,归乙方所有;所得款项不足弥补本协议项下乙方的全部债务的,甲方继续对乙方行使追索权。 七、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各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则向兰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协议抵押情况说明,备注为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名称: 抵押物的所有权号码 备注: 对以上陈述,本人保证是真实的。如因陈述不实,导致抵押无效、抵押不足值等情形,致使抵押权人权利受损害的,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 抵押人签字: 年月日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四工作单位及职务:现住址:联系方式:________ 工作单位及职务:现住址:联系方式:________ 鉴于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种类 1.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为(长期或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借款用途 2.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3乙方向甲方提供3.1条借款时,实际借款日期与还款日期以甲、乙双方办理的借据或者汇款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 借据或借款支取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日期以外,其他记载事项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四条借款利率和计息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借款日起计息,利息确定为年利率为____%的固定利率,若利率需要调整,乙方应于利率变更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但通知送达与否不影响执行。 第五条还款日期及还款方式 5.1甲方应在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及利息,还款方式为。 第六条担保及抵押 6.1为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实现,甲方以其个人所有的房屋作以抵押,该房屋基本信息如下: 房屋位置: 房屋性质房屋结构及现状 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房屋所有权署状况:产权人:;拥有%的产权房屋目前使用情况: 该房产所涉土地使用年限: 6.2甲方承诺及保证: 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房屋拥有全部的所有权,权属无争议,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向乙方予以足额赔偿,并承担借款本金总额的%的违约金。甲方承诺并保证对该抵押物不再增设其他抵押债务,否则给乙方造成债权不能实现的损失部分,甲方应向乙方足额赔偿。甲方承诺并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一切相关抵押房产的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6.3鉴于抵押物为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或乙方另行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登记备案手续或预抵押登记手续。甲方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应在30日内或贷款人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办妥正式抵押登记手续。甲方拒绝在上述时间内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由此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向贷款人乙方予以足额赔偿。 6.4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期限: 6.4.1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约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登记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6.4.2抵押担保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6.5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灭失或被征用等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6.6鉴于抵押物的现状,甲方应将关于该抵押物的买卖合同等相关信息原件在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清偿前交由乙方保管,并且甲乙双方同意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交付由使用,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甲方使用该抵押物的,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关于该抵押物的维修、自然损毁应由甲方承担。 6.7抵押权存续期间,若甲方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乙方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贷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第6.10条的约定处理。 6.8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乙方提交有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新提供担保或者提前还款。 6.9甲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6.1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注销预抵押登记手续。 6.12抵押物的处分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评估,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与甲方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甲方所欠债务: c、贷款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乙方在行使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甲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甲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搬离该抵押房屋。 6.13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甲方。 6.14乙方处分抵押物时,甲方应予积极配合。抵押房屋在人民法院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甲方应当在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临时住房,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6.15乙方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7.1甲方的权利、义务: 7.1.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7.1.2甲方提前还款,应经乙方同意,并补偿乙方的预期收益损失及其他费用; 7.1.3对贷款审查过程中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7.1.4自觉接受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5积极配合乙方对其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 7.1.6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1.9抵押物共有权人发生变化、或者甲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等基本信息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发生其他债权债务诉讼、仲裁的,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 7.1.10其他 7.2乙方的权利、义务: 7.2.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 7.2.2对甲方逃避乙方监督、拖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 7.2.3依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甲方提供借款(因甲方原因造成迟延的除外); 7.2.4对甲方提供的有关其债务、财务、经营等方面的资料及情况保密,但本合同另有约定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2.5借款期限届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清偿债务及利息,对于甲方到期不能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7.2.6其他 第八条独立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其中,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合同;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提前归还贷款本息,赔偿损失; 9.2.1甲方财产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乙方债权的实现; 9.2.3甲方未按期归还借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欠息或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 9.2.4甲方如要求贷款展期,应于本合同到期日前日与乙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10.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双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五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 签订的 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 房屋位置: 2、 房屋类型: 3、 房屋结构: 4、 建筑面积: 5、 使用面积: 6、 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 房屋所有权证号: 9、 保险单编号: 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1、 上述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抵押担保的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4、 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9、 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 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 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的解除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抵押物的处分 1、 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2) 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 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2) 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 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5) 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 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 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3) 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 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 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抵押物的使用 1、 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 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30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其他约定事项 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六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证件种类: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 为确保(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乙方权利的实现,甲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协商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共有人:________(签字) 1.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1.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2.2抵押人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臵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关条款无效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对债务人在主合同无效后应承担的返还责任或赔偿责任,抵押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4.1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抵押权人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抵押人应将保单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4.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4.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抵押人的陈述与保证 5.1抵押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民事主体(或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5.2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抵押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债权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5.4抵押人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第六条抵押人的义务 6.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担保。 6.2抵押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6.3抵押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权人的要求办理保险。 6.4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6.5抵押人应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养状况及权属维持情况进行检查。 6.6有下列情形时,抵押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1)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状态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抵押物权属发生争议; (3)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 (4)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5)抵押人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申请或被申请宣告破产(或抵押人的工作、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6.7在债务人向抵押权人清偿主合同项下所有债务之前,抵押人不向债务人或其他担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偿权。 6.8抵押人应协助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并不会设臵任何障碍。 6.9抵押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未征得抵押人书面同意增加合同金额、改变合同币种、非因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延长还款期限的,抵押人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币种、利率和期限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下列任一情况出现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债务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或融资款本金及利息; (2)抵押人未按第6.1条约定另行提供担保。 第八条保证条款 8.1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权不成立或未生效的,抵押人应对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抵押人未按第三条约定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 (2)抵押人在第五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________年。抵押额度不超过抵押物品评估价值的50%.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________年止。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提前到期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 8.3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余条款,本保证条款的生效条件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因第8.1条所列原因未成立或不生效。 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抵押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其他条款 10.1抵押人已认真阅读了主合同,并确认了所有条款。 10.2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0.3抵押人已通读上述条款,抵押权人已应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抵押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0.4本合同经抵押人签字、抵押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抵押物依法应当办理登记的,本合同自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10.5在履行《借款合同》中若发生纠纷,或甲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日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依据《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对抵押物清单中所列的抵押物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愿意接受强制执行。 10.6贷款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贷款抵押人应向贷款抵押权人提供相关报表或材料。 10.7本合同设立所发生的费用,有关抵押物评估、等级,合同公证等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10.8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抵押物登记部门一份。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公章)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七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遵守合同,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流动金并提供已年检的营业执照,若有其余合伙经营者,同时提供合伙人证明;保证资金用途合法,不得进行违法活动,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月日止。利息支付以合同为准,本金到期日以实际放款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为%(年息%(季息月息),办理借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按协议支付。 第四条:利息结算: 第一次付息:时间: ,金额(人民币)计 元; 第二次付息:时间: ,金额(人民币)计 元; 第三次付息:时间年其余费用按委托协议、保证合同及付息清单支付。 第五条:本金支付:以实际放款日所订立的借据为准。 第六条:延期违约金:借款人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支付借款利息和本金,自应付之日起每日按本金的万分之八支付本金违约金及利息的千分之六支付利息违约金给出借人,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借款利息及保证同项下逾期违约金正常计算。借款人如果有一次逾期且从应付之日起超过十五天未支付借款利息,出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而不需另行通知,可以直接向借款人主张合同数额(本金、利息、违约金),借款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如果违约,则出借人可就此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一次性向借款人主张,借款人并承担本合同下的利息违约金、本金违约金(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计算)及出借人主张本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第八条:资金交接:他项权证或网签办好之日起两日内将所借款项交付给借款人,三日内不能全款交付的,或出借人在签订本合同后反悔的,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借款人,并支付为办理借款手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但由于借款人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或不及时接受所借款项时,按借款额的10%赔偿给出借人,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实际使用借款时间不得少于时多支付30天的利息作为对出借人的补偿;出借人才予以配合借款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十条: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时应通知借款人即抵押人;借款人有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及债务责任,除借款人在征得出借人的书面同意后,才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履行义务及债务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出借人不参与借款人的经营,不承担借款人的经营风险、债务风险、违法风险,和其他任何风险。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发生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继承人不及时承担债务责任,或其他担保法规定的影响所借款项安全因素出现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并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全部借款本息,含逾期息、违约金等;而出借人无需为借款人的任何损失负责。 第十三条:为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产的权利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该合同的担保。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11日止。抵押房产位于 房产, 建筑面积 平方米;本抵押权人享有第一顺序抵押权。 第十四条:在抵押期间,该房地产由抵押人掌管,抵押人应该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借款本息。抵押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等变更,变更方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变更后的当事人继续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五条: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已设定他项权利、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等情况的,抵押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造成出借方或其他保证方损失的,由抵押人承担赔偿(含交通费、律师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视其行为无效,抵押人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均由抵押人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因抵押人的过失造成抵押物不能或不足以担保债务的,抵押人必须及时另行提供房地产或增加其他担保。 第十七条: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已设定抵押的房屋及征用其使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视下列情况分别处理:(一)实行产权调换的,以其他房地产重新设定抵押权。(二)实行作价补偿的,应当重新设定抵押物或者立即清偿债务,否则抵押人享有拆迁补偿的权利。上述情况,抵押方应当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三日内办妥,否则抵押权人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享有该抵押物拆迁的各项权利,直至本合同各项权利偿还清为止。 第十八条:由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1 2、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抵押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4、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破产的; 5、抵押人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6、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九条:抵押权人申请终止处分的,可以终止处分抵押房地产。 第二十条:处分抵押房地产的价款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 2、支付处分抵押房地产应缴纳的税费; 第二十一条:该房产在抵押期间,若债务人未有违反本合同行为,债权人无权处置抵押房产。当事人因违反本合同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借款额2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二十二条:出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不能按期归还而需处置抵押物时,抵押人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借款合同到期且未达成借款延展协议时,尚未全部清还借款本息,本人愿意无条件搬出,即同意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本人自行解决生活住房,或者按照本合同下第二十一条第5项安置办法执行,不提出任何异议。 2.如抵押房屋处置后不足以实现全部债权,本人保证按合同继续偿还剩余债务。 3.抵押人与借款人上述承诺完全处于自愿,在抵押权人处置抵押物时,将严格按照上述承诺配合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处置行为。 4.本人对上述承诺的法律效力完全知晓,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人另用一套住房位于,作为抵押房产偿还不足情况下的担保。 第二十三条 1、借款本金及利息,根据出借人提供的对账凭证、借据等资料确定,此证据在法院执行阶段向法院提供。 2、债务人有银行欠款的,若合同到期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本金、利息。在资产处置时,可由债权人或债权人委托的理财机构先行垫资,所垫资金和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从抵押房产的处置所得款中扣除。 3、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内,出借人不采取法律措施追偿或不协助我公司履行重新签订相关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公司承诺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由当事人签署,到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监理处办理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组成部分中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六页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登记处、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借款双方一致认可,本抵押房产作价人民币 , 大写: 用于抵押。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借款人(债务人、抵押人) 签字(指印): 身份证号: 签约地点: 时 间: 年 月 日 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篇八乙方(资金借出方): 住 所: 甲方因需要资金用于经营生产,特向乙方借款。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属于生产经营性借款,甲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于合法、正当的目的。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借款用途进行监督、检查,但乙方对甲方借款的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如果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甲方借款期限为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____月甲方收到款时应出具收条,但甲方不出具收条不影响甲方实际借款的事实;同时,乙方可以不再出具支付款项的凭据。 第四条 甲方借款利率为月利率%(本利率以人民银行期借款基准利率_____%的四倍之内)。利息从合同约定的借款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履行中,合同确定的利率不变。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乙方的借款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通过银行划入甲方的银行卡内。 如果资金不直接支付给甲方本人或者甲方的银行卡内,则甲方在此授权乙方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完后的两日内,将现金直接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或者将借款存入收款人的帐户内,收款人银行帐号:,开户银行: 。 第六条 甲方自愿按到期一次还本、每30天付息一次的方式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时间每满30天,第31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利息 元。甲方将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 借款到期当天,甲方应一次性将借款本金和剩余利息存入乙方帐户或支付现金给乙方。甲方 需提前还款的,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确认后才得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时,乙方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本息。 第七条 甲方自愿为履行本合同义务提供抵押担保。甲方以自己拥有产权的资产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物清单附后。 抵押担保范围为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条 甲方在本合同抵押设定并登记完毕之日,将该抵押物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及抵押登记证明交贷款人保管。如果抵押物没有登记或不能登记,乙方有权单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解除本合同,有权取消对甲方的借款。 抵押物到有权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甲方应负责办理,承担所有登记费用,乙方予以协助。 第九条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如下责任: 1、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2、抵押物抵押期间由于抵押物价值减少,应由甲方的其他财产承担责任,甲方应在二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3、抵押物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变卖、重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等。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经乙方同意转让的,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收入,应提前足额归还贷款。 4、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宣布提前收回借款而未受清偿的,乙方有权依法提前处分抵押物。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到期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及利息的,甲方对逾期借款按每日千分之 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影响借款安全的事项,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或处置抵押物: 1、甲方违反本合同条款中的条款; 2、甲方有一次或一次以上没有按时支付借款利息; 3、甲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5、甲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甲方履行偿还借款本息的义务; 7、甲方的抵押物发生了不利于乙方债权的变化,且甲方未能按乙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的。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面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三条、乙方无需甲方的同意,可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他人;但甲方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条款及责任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 三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抵押登记一份。 第十六条、双方办理抵押物登记时,如果需要签订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则格式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如果登记部门提供的格式合同与本合同条款内容、理解和解释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 方: 乙 方(盖章): 签 字: 授权代表(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附件 抵 押 物 清 单 甲方(资金借入方签章) 乙方(资金借出方签章) 2025年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实用8篇)下载地址(word版本):2025年汽车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实用8篇).doc |
